2013-09-12
【反方】剥夺劳务派遣职工应有待遇是制度的缺失
[font=times new roman] 目前, [color=#000000]劳务派遣已经成为中国企业重要的用工方式之一。一些企业中劳务派遣人员越来越多,甚至超过了正式职工,可是劳务派遣职工享受不到正常职工的待遇,一些福利和社会保险被剥夺,一方面企业大道苦水认为“蛋糕”不够分,另一方面劳务派遣用工过着没有保障的日子,还要干正常职工都不愿意做的工作,矛盾日益突出,笔者认为是现有用工制度的一种缺失。 [/color] [/font] 劳务派遣行业起源于1920年的美国,中国的劳务派遣始于1979年,晚了半个世纪。随着劳务派遣政策日益完善和环境不断改善,中国企业对劳务派遣需求量大幅上升,甚至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,先是裁员,然后以劳务派遣方式解决用工问题,选择这种方式对企业来说有三点好处:一是选择比较宽泛,用工灵活。二是既节约管理成本,又可增大人力资源管理效益。三是用工单位可避免直接与被聘用人员发生劳务关系纠纷,从而避免劳动仲裁、诉讼等风险。但是劳务派遣工长期与正式职工在同一企业工作,有的甚至是在同一岗位混岗工作,由此产生一系列问题也非常突出。一是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。二是保险福利待遇于企业正式职工有很大差距。三是工资增长幅度小。由于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的不对等,劳务派遣人员自然在心理上有不是一家人的感觉,直接影响他们的劳动积极性,从长远看,也不利于企业健康发展。 |